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关于发布《深圳市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单元规划编制技术规定》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深圳市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单元规划编制技术规定)(以下简称《编制技术规定》已经委2018年第12次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规划编制技术规定》(试行)(深规土〔2011〕828号)废止。发布之日前尚未经市规划国土委业务会、各区城市更新主管部门审议通过的城市更新单元现划,应按照《编制技术规定》的各项要求开展相关工作。
特此通如
市规划国土委
2018年9月25日
附件:1.文本-深圳市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单元规划编制技术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