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分享交流会
深圳思迈特财税咨询2018年7月17日周二上午公益讲座

来源:深圳思迈特财税咨询    更新时间:2018-07-12 16:00:54    浏览:2245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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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

2018年6月6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以下简称《办法》),首次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以下简称“税前扣除凭证”)做出系统规定和具体解释。《办法》贯彻“放管服”改革精神,解决了税企双方的不少争议事项,大大增加了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可操作性,是国家税务总局规范税收执法、优化营商环境的又一最新举措。为清晰梳理政策脉络,深度解析热点、难点、争议问题,深圳市思迈特财税咨询有限公司特举办本次分享交流会。

【参会对象】:

企业财务总监、财务经理、税务经理、财税人员及关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人士等。

【课程大纲】:

一、《办法》发布的背景及其意义

二、《办法》的主要内容

1.法律依据及其适用范围

2.税前扣除凭证的概念

3.税前扣除凭证管理的三项原则及其相互关系

4.税前扣除凭证与税前扣除的关系

5.税前扣除凭证与相关资料的关系

6.税前扣除凭证取得时间的一般要求

7.税前扣除凭证的种类(按来源分)、适用范围及其具体要求

8.境内支出税前扣除凭证的管理要求

9.境外支出税前扣除凭证的管理要求

10.不合规税前扣除凭证的管理要求

11.在境内共同接受应税劳务的税前扣除凭证管理要求

12.在境内租用(或共同租用)资产的税前扣除凭证管理要求

三、《办法》中未明确的事项

四、举例说明《办法》的具体应用

五、《办法》与其他税前扣除凭证管理税收规范性文件的衔接

六、《办法》与增值税抵扣凭证管理的衔接

七、《办法》与土地增值税扣除凭证管理的衔接

八、《办法》与会计法律、法规的衔接

九、现场交流

【主讲嘉宾】:张学斌博士及其专家团队

【培训形式】:分组授课、互动交流、案例分析、专业建议

【学员人数】:限50人,额满为止,请大家提前报名

【培训时间】:7月17日(星期二) 9:00—12:00

【培训地点】:深圳山水时尚酒店(华发店,地铁2号线燕南C出口)

【培训费用】:1200元/人次,非中介机构免费

【联系方式】:0755-82810830、0755-82810831余艳梅、周雪娇

【值班手机】:18503054510李老师

【联系邮箱】:lidunfeng@cntransferpricin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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