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交流分享会
深圳思迈特财税咨询2018年8月17日周五深圳公益讲座

来源:深圳思迈特财税咨询    更新时间:2018-07-27 12:40:34    浏览:1643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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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背景】:

2014年1月26日,财政部发布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鼓励在境外上市的企业提前执行。

2017年12月25日,财政部针对2017年施行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修订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

2018年6月15日,财政部针对2018年1月1日起分阶段实施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以上四项简称新金融准则)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简称新收入准则),再次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修订,并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 》(财会〔2018〕15号)。财务报表是对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结构性表述,为清晰梳理政策脉络,深度解析热点、难点、争议问题,深圳市思迈特财税咨询有限公司特举办本次分享交流会。

【参会对象】:

企业财务总监、财务经理、税务经理、财税人员等。

【课程大纲】:

一、新会计准则体系下财务报表列报准则修订的主要内容

二、2017年版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修订的主要内容及其应用举例

三、2018年版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修订的主要内容及其应用举例

四、现行纳税人财务会计报表报送管理的一般要求

五、现行财务报表格式与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7年版)的衔接

六、现行财务报表格式与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申报表(A类,2018年版)的衔接

七、现行财务报表格式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的衔接

八、现场交流

 

【主讲嘉宾】:张学斌博士及其专家团队

【培训形式】:分组授课、互动交流、案例分析、专业建议

【学员人数】:限50人,额满为止,请大家提前报名

【培训时间】:8月17日(星期五) 9:00—12:00

【培训地点】:对报名成功的非客户学员,我们将提前一周以邮件发送培训地址

【培训费用】:1200元/人次,非中介机构免费

【联系方式】:0755-82810830、0755-82810831余艳梅、周雪娇

【值班手机】:18503054510李老师

【联系邮箱】:lidunfeng@cntransferpricin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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