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阴极铜加工贸易单耗标准》
海关总署 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公告2018年第16号
来源:海关总署 国家发展改革委 更新时间:2018-07-11 15:54:53 浏览:503 打印
海关总署和国家发展改革委2018年1月25日批准《阴极铜加工贸易单耗标准》,自2018年2月5日起执行,原《阴极铜(电解铜)加工贸易单耗标准》(标准编号:HDB/YS001-2000)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8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