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阴极铜加工贸易单耗标准》
海关总署 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公告2018年第16号

来源:海关总署 国家发展改革委    更新时间:2018-07-11 15:54:53    浏览:403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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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和国家发展改革委2018年1月25日批准《阴极铜加工贸易单耗标准》,自2018年2月5日起执行,原《阴极铜(电解铜)加工贸易单耗标准》(标准编号:HDB/YS001-2000)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阴极铜加工贸易单耗标准》.doc

 海关总署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8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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