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涉及法律文书格式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5号
来源:海关总署 更新时间:2018-07-11 15:51:49 浏览:490 打印
2017年12月20日,海关总署公布《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海关总署令第235号),其中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作出修改。现将该办法所涉及的法律文书(见附件)予以发布,自2018年2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18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