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化税收稽查初显峥嵘

来源:中国财经报    更新时间:2018-06-06 17:55:20    浏览:1262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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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月18日上午10点30分左右,陕西省西安市国税局稽查局举报中心电话铃响起,话筒里传来市局门卫值班室人员略显急促的声音:“大门口来了好几个人,情绪激动,说要举报税收违法犯罪。”放下电话就立刻赶往现场的稽查局举报中心主任师景方没想到,正是眼前这群举报人牵扯出了“1?22”新型诈骗虚开团伙案。而一系列极具现代化特点的税收稽查方式也经由磨砺而出。

现代化稽查方式攻破发票虚开团伙

故事发生在几个月前,家住陕西省丹凤县某村的席某从一名陕西蒲城籍男子屈某处得知,屈某有“门路”可以帮助他办理30年无息银行贷款,席某觉得这实在是个划算的买卖,于是就将自己的身份证交给屈某代为办理。没过多久,屈某告诉席某,办理贷款需要审核其银行流水,而想要出具符合条件的银行流水就需要名下有一家公司。于是,席某不仅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还去国税局办税服务厅进行了实名认证,并且办理了领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手续。但是,日子一天天过去,“贷款没办下来,后来人(指犯罪嫌疑人)也找不到了,他们还用我名下的公司领了很多发票。当我听说胡整发票会被政府拉进‘黑名单’还会坐牢后,我赶紧去找当时帮忙办公司的中介,通过中介又联络了47个与我情况相同的人来一起举报这件事。”席某解释道。

1月19日,又有44人前来西安市国税局举报,举报内容与席某如出一辙。西安市公安局派驻西安市国税局联络机制办公室副主任陈述义感觉这可能是一起犯罪团伙骗取他人身份证件注册公司、利用空壳公司进行虚开犯罪的重大案件。于是,西安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紧急汇报上级部门,启动税警协作机制,会同西安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共同成立专案组。

此时,税警双方急切想了解的是“举报中涉及的身份证是否真用来成立了公司?”“新成立公司是否领出了增值税专用发票?”“领来的发票是否已被开出?”于是,税务方面利用征管信息系统连夜抓取数据,重点筛选一人在多个公司担任多项职务、一个电话重复登记、进销项信息异常的企业,初步证实:犯罪嫌疑人已利用举报人身份信息成立了54户企业,其中27户企业已申领了近2000份增值税专用发票,这些发票中的1400余份已顶额开出,开出金额1.55亿元、税额上千万元,且暴力虚开(无进项发票抵扣对外开票)特征突出。并且查证,带领或者在幕后指挥举报人在办税服务厅办理实名认证的是一批职业犯罪人员。

经过税警双方共同研判,该案呈现出“企业名称生僻化、企业人员地域化、犯罪活动波次化、经营活动异常化和虚开犯罪产业化的突出特征”,是一起利诱骗取他人身份证件,非法注册公司,领用发票,对外暴力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团伙案件,并被定名为“1?22”诈骗虚开团伙案。

按照常规的流程,国税部门通常会马上入户进行核查。对于该案,国税局稽查局局长赵亚龙认为,“这种做法对正常经营的企业适用,但对于狡猾、专业的犯罪团伙则很可能打草惊蛇,应和公安部门先行锁定证据,再统一实施抓捕。”于是,税警双方立即对浮出水面的一批职业犯罪人员进行梳理“圈定”,不间断地“锁控”其团伙成员活动动态。不足10天,税警人员已经能精准确定犯罪嫌疑人的窝点及落脚点,抓取所涉公司的基础资料及进、销项电子数据,确定抓捕目标。

时值岁末年关,企业账务结算的高峰期来临,也是虚开犯罪团伙拓展“业务”的繁忙期,已经拥有了缜密调查成果的西安市税警双方皆感到“收网”的时刻已然到来。

1月29日,税警双方抽调100余名精干力量,组建抓捕搜查组、固定证据组、数据清分组、后勤保障组和机动应急组等侦破团队,根据犯罪嫌疑人行动轨迹直奔西安、渭南等地同步同时抓捕收网。当天打掉犯罪窝点4个,控制嫌疑人29名,查获印章236枚、身份证137张、营业执照146个、手机54部,现金20余万元。

据赵亚龙回忆,当天落网的犯罪团伙骨干成员不少人有过电信和金融诈骗经历,反侦查能力极强,心理素质过人,面对强有力证据,依然拒不交代犯罪事实。为此,税警双方迅速转换策略,增加税警联合讯问组,对所有嫌疑人实施单独讯问逐个击破。经过昼夜连续攻坚,税警双方又锁定一名幕后主要犯罪嫌疑人落脚点,当场抓获正在转移电脑主机的该团伙主要成员庄某。

根据庄某等人的供述,该犯罪团伙已形成了以外省籍宗族势力为核心,由省外、境外控制,分工严密、全产业链、波次化作案的新型诈骗暴力虚开犯罪模式。其中,低层级违法犯罪人员负责诱骗、收购大量身份证,并不断通过利诱或欺骗涉案自然人进行实名认证获取领票资格;较高层级违法犯罪人员对掌控企业在不超3个月的“存活期”内一次性领取50份10万元版发票,波次性进行暴力虚开犯罪,或直接向另案团伙售卖包括营业证照、身份证、税控盘的整套空壳企业资料。

截至记者发稿时,陕西省税警双方已查实“1?22”案件中犯罪团伙非法收集身份证737张,注册公司916户,领取增值税专用发票31780份,已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8214份,价税合计15亿元。经对犯罪嫌疑人审查甄别,公安部门已刑事拘留2人,网上追逃4人,经西安市检察院正式批准逮捕嫌疑人11人。

陕西省国税局稽查局局长王青山表示,该案最终的成功破获得益于集成发挥了“四个更加注重”的综合效应。一是更加注重集成利用电子底账系统、金税三期系统和数据分析监控平台,全面分析涉税信息,深挖关联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等链条信息,找出隐藏企业和关键嫌疑人,精确梳理出犯罪网络和虚开犯罪新特点。二是更加注重跨区域联动,制作虚开案件查办指引,全省联动开展清查,大力净化营商环境。三是更加注重税警协作,在税警联络机制下的打击优势,快速甄别嫌疑人,共同抓捕锁定证据,为案件成功侦破发挥了重要作用。四是更加注重以查促管,即通过创新税收风险发布会、风险案例模板等形式向全省发出征管预警和建议,对构成犯罪标准的及时移送公安,逐户、逐票对下游受票企业开具虚开证明单。

联合执法破解犯罪全产业链难题

实际上,这种依托信息化手段、多部门联合执法、注重跨区联动的极具现代化特点的税收稽查方式在破获犯罪全产业链的涉税案件中也显示出了奇效。

时间倒回到2017年年初,税务部门发现全国集中爆发多起企业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俗称“海关票”)信息被盗用的事件。海关票是企业进口货物缴纳增值税后,海关开具给企业的缴税凭证,可以由进口货物的企业用作进项抵扣税款,最重要的是,一份缴款书只能被抵扣一次,所以一旦被盗用抵扣,这意味着那些真正从事进口货物的企业将面临重大损失。

由于税务总局、公安部、海关总署三部门都有接到企业报案,所以三部门决定联合筛查海关票被盗信息,初时就发现“问题”海关票”有21万份之多,涉及全国20多个关区,信息被全国1022户企业冒用抵扣。

执法人员发现,这千户冒抵企业中,有515户在深圳。同时,通过对这515户企业的调查发现,他们都是“非正常户”企业,实际经营地点和注册地点不符,是名符其实的“空壳企业”。这就是当年轰动一时的“海啸1号”深圳特大虚开增值税发票案。

除了冒抵企业多在深圳外,被盗海关票还有一个明显的特征。深圳市公安局经侦局税侦大队副科长王强说:“涉案海关进口专用缴款书上,进口的品名多是水果、冻品一类。开出的品名却已经不是水果等信息了,而是按照需求方的要求,比如有的需要电子产品,就开出了电子产品发票。”实际上,由于进口水果很多都是在国内批发市场直接进行销售,进口方多数是不需要进项抵扣的。一些人非法获取这些抵扣信息后转手他人,因此难被察觉。

于是,执法人员将目标锁定在广西凭祥,这里地处中越交界,各类口岸众多,大量水果从此处过境。深圳国税稽查局立即联合深圳市公安局派专案人员,先后多次乔装前往凭祥,从外围对当地一些报关行进行暗访摸查,发现有些报关行利用代理进出口贸易及报关业务便利的条件,收集商家进口货物不需要抵扣的海关票信息,并以票面金额的1.5%至2.3%卖给深圳的不法中介。这些海关票品名一般为水果、木材、海鲜、冻肉等,都是按13%的税率收取增值税的货物。

随后,执法人员梳理疑点线索、人员资讯超过30万条,经过4个多月的前期侦查,排查甄别涉案企业人员近500人,查获10个犯罪团伙,包括以许某等人为首的2个兜售海关票团伙;以廖某、蔡某等人为首的7个虚开团伙和以陈某为首的1个虚开、骗税团伙。

后据被抓获的犯罪嫌疑人供述,该案所涉团伙组织分为三级,结构稳定、分工明确,作案程序谨慎严密。首先,广西凭祥报关行负责收集“可用”海关票信息,售卖给不法中介。之后,不法中介按票面金额的2.35%至2.8%,卖给深圳地区虚开团伙。虚开团伙根据下家的需要开出虚假增值税发票,并以票面金额的5%至5.5%收取手续费。下家们则将这些虚开的增值税发票用于抵扣,达到少缴税款的目的。据执法人员统计,以100万元海关票为例,那么报关行赚2.3万元,不法中介赚2.8万元,虚开团伙则能赚更多。

大量的非法收益吸引着人们铤而走险。据了解,“海啸1号”案件共查处企业658户,涉案虚开金额超过500亿元,抓获64名犯罪嫌疑人。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副局长于海春介绍,“‘海啸1号’是深圳市历年来规模最大、团伙最多、抓获犯罪嫌疑人最多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目前,相关犯罪嫌疑人已经移送司法机关起诉。

于海春表示,2018年,税务总局还要会同公安部、海关总署和中国人民银行,在全国范围内深入开展跨部门、跨区域打击虚开骗税专项行动,集中全国税务机关的精干力量“查大案、办铁案”。形成虚开骗税一起打、上下游涉案企业一起查的联动打击模式。

涉案受票企业也被罚

所谓“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除了更加先进的手段和聚合的力量,税务稽查工作已经向违法购买方进行延伸。深圳市公安局经侦局综合处处长贾庆国在侦破“海啸1号”后表示:“这个涉税犯罪,直接侵害国家利益,基本上就是弄几个票,一抵扣,钱就到手了,零成本但危害极大,我们希望通过判重惩严,才能起到杀一儆百的震慑作用。”

陕西省国税局也以处理“1?22”专案涉案企业为契机,将整治和打击重拳对准了发票“买方”市场。陕西省国税局副局长王农介绍说:“我们这次也对购买虚开增值税发票申报抵扣税款的企业全部立案查处。对于达到司法立案标准的,坚决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查处,依法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对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涉案受票企业,在严格按照稽查程序在依法追缴税款、滞纳金的同时,从严进行处罚。”

西安某建筑装饰企业业务负责人张某去年为了向公司报账和少缴税,从建材市场上买了6张价税共计40多万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由公司进行了税款抵扣。“1?22”案件被查处后,张某所在的公司成为第一批被查实接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受票方,张某本人也多次被税务和公安部门调查问话。接受媒体采访时,张某痛悔地说:“奉劝所有做生意的人们,一定不要怀着侥幸心理虚开发票偷逃税,千万不要以为税务局查不到,也千万不要以为查到了没有多严重——虚开发票不仅让你偷鸡不成蚀把米,而且很可能会坐牢啊!”

目前我国的涉税案件已经向集团化发展,稽查工作任重而道远。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在近日召开的全国税务稽查工作视频会议上表示,各级税务稽查部门要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全力做好税收违法案件查处这一中心工作,全面加强党的建设,持续推进集约管理,不断完善制度机制,既要始终保持打骗打虚高压不减、重拳治恶力度不减,又要更加注重严格规范文明公正执法、加大国税地税联合稽查力度,更好地服务改革发展大局。

 

2018年06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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