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财政委员会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深财法〔2018〕26号

来源:深圳市财政委员会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更新时间:2018-10-13 17:24:53    浏览:577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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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财政局、各新区发展和财政局、深圳市税务局各区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申报指引由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文件另行发布。

特此通知。

附件:1.深圳市财政委员会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2.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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