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北京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京财税〔2018〕1271号

来源:北京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    更新时间:2018-07-03 16:39:10    浏览:614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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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财政局、各区地方税务局、残疾人联合会,原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开发区分局、燕山分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政府性基金征收标准的通知》(财税〔2018〕39号),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修订后的《北京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北京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京财税〔2017〕778号)同时废止。

附件:北京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

                  北京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

                                                  2018年6月29日       

(联系人:李鹏;联系电话:88549971)

附件:北京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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