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23日周二深圳培训活动】最新非居民个人和无住所居民个人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深度解析与风险防范
【课程背景】:
两会结束后的3月16和17日周末,财政部税务总局连发《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31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居住时间判定标准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4号)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非居民个人和无住所居民个人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5号)三份文件,随着这三份文件的发布,非居民个人及境内无住居民个人(无住所个人)的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问题正式落地,为了让大家深入理解掌握该无住所个人的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及个税反避税、境外所得抵免和离境清税新政,深圳市思迈特财税咨询有限公司特举办本次一天的专题讲座。
【参会对象】:
企业财务总监、财务经理、税务经理、财税人员、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及个人等。
【课程大纲】:
一、无住所个人所得税政策深度解析与风险防范
1、居民个人与非居民个人的判定及征税规则
2、税收协定如何处理个人税收居民身份
3、港澳跨境工作者及外派人员面临双重征税问题如何有效解决
4、无住所个人之一般员工和董监高取得工薪所得的个税计算
5、无住所个人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等所得的个税计算
6、无住所个人的纳税申报方式、纳税申报时间及适用税率
7、非居民个人的纳税识别号有何特点
8、无住所个人如何享受税收协定待遇
9、外籍个人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如何衔接
二、个税反避税条款威力多大风险何在
1、关联交易及独立交易原则(ALP)
2、受控外国企业(CFC)规则
3、一般反避税(GAAR)规则
4、依法加收利息与滞纳金的差异
5、高净值人群如何应对GAAR与CRS结合的巨大风险
6、个税反避税只针对境外吗
三、个税境外所得抵免及个人离境清税
1、境外所得个税抵免如何处理和计算
2、居民个人因移居境外注销中国户籍应如何进行申报等
【主讲嘉宾】:张学斌博士及其专家团队
【培训形式】:互动交流、案例分析、专业建议。
【学员人数】:限60人,时间紧,麻烦大家尽早提前报名缴费,额满为止。
【培训时间】:2019年4日23日(周二)上午 9:00—12:00,下午2:00—5:30
【培训地点】:深圳山水时尚酒店(华发店,地铁2号线燕南C出口)
【培训费用】:人民币1200元/人次(含午餐费用,思迈特咨询客户免费)
【报名方式】:0755-8281083113556806951胡蕾
【报名邮箱】:hulei@cntransferpricing.com
请真实、完整填列以下全部报名信息,因报名信息不真实、完整的不予受理,敬请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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