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8年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令第19号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更新时间:2018-06-30 00:35:31 浏览:652 打印
《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8年版)》已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现予以发布,自2018年7月30日起施行。2017年6月5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7年版)》同时废止。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何立峰
商务部部长:钟山
2018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