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科院:今年个税增速超全部税收收入增速
中国社科院12月25日发布社会蓝皮书报告(以下称“报告”)。报告指出,今年以来个人所得税收入增速远远超过全部税收的收入增速,由于现行的个人所得税基本上仍然是依托工薪发放来征缴的,一部分非工薪收入被遗漏在个人所得税征缴之外,这是现阶段中国居民收入不平等的重要根源之一。
为此,下一步需要尽快进一步改革、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度和征缴管理,包括进一步调整起征点,根据应税者家庭收入征税等。
中国社科院社会学所所长陈光金在当日的发布会上表示,“进一步完善居民非工薪收入个人所得税征缴问题,这也是缩小收入差距的重要领域。”
个税成为工薪税
21世纪经济报道获悉,今年以来,个人所得税出现了快速增长的势头。2014年前三季度全国税收总收入完成90695.17亿元,同比增长7.4%,比上年同期增速回落1.6个百分点。
但是个人所得税却快速增长。比如1-9月,个人所得税实现收入5697.9亿元,同比增长12.4%,比上年同期增速上升了1.6个百分点。个人所得税收入占税收总收入的比重为6.3%。
11月的情况延续了上述特征。11月个人所得税517亿元,同比增长12.8%,大大高于当月全国财政收入增长9.1%的增速。
财政部此前解释,个人所得税收入平稳上升的主要原因是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提高,使得工资薪金及劳动报酬所得税增长,——2014年上半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比增长10.8%。
但是很多专家不完全认同这个观点。
陈光金指出,前三季度个人所得税同比增长12.4%,比全部税收、全部财政收入以及城乡居民收入都快,“这是值得我们关注的一个问题。”
根据报告,前三季度个人所得税收入超过全部税收收入增速5个百分点,也高于名义GDP(地区生产总值)8.6%的增速2.8个百分点;同时,2014年前三季度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增幅为6.9%(名义为9.3%),低于GDP的增幅,可见个人所得税增速并不合理。
中央财经大学财经研究院院长王雍君指出,目前个税征缴的空间很大,因为很多高收入者很少纳税,而实际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主要是工薪阶层。
“这样个税其实起到了扩大贫富收入差距的作用,2015年应要有所改革。”他说。
建议按家庭征税
根据十八届三中全会的要求,下一步个税的改革方向,是逐步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
目前个税主要是采取分类征收的办法,同时根据不同的收入,实施不同的累进税率。比如每月应缴纳所得额超过8万的,按照45%的税率收个人所得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超过9000元至35000元,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但是即使是在香港,个税也只是按15%征收。同时发达国家和地区,一般征税都考虑家庭因素。
对此,中央财经大学财经研究院院长王雍君指出,中国下一部需要进一步提高个税免征额度,起码要达到5000元,超过目前的3500元标准。
“个人所得税税率太高,影响了中国人才的引进,因为海外的个税税率一般都比中国低。”他说。
报告则指出, 要进一步改革、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度和征缴管理。一方面要慎重考虑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变化调整起征点;另一方面要根据应税者家庭收入、消费情况而不是个人收入情况,来确立个人所得税税率和税收返还制度。
同时,还要进一步改革、完善居民非工薪收入的个人所得税征缴制度。现行的个人所得税基本上仍然是依托工薪发放来征缴的,一部分非工薪收入被遗漏在个人所得税征缴之外。
但是,由于地区之间、城乡之间以及不同社会阶层之间的收入差距的关键,不在于个人所得税,毕竟在目前整个公共财政收入中,个人所得税所占比重不过6%左右;以整个社会保障体系为依托的转移支付所能发挥的作用要大得多。
报告认为,要进一步改革、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立更好地促进社会公平的转移支付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