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 关于发布修改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号
根据《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和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有关要求,经清理确认,现将《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修改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所属国税机构和地税机构合并前,需要适用本公告公布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的,按照修改前的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1.贵州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贵州省国家税务局二手车经营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DOC
2.贵州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新版发票专用章有关具体问题的公告.doc
3.贵州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开展互联网物流平台企业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工作的公告.doc
4.贵州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残疾、孤老、烈属及因灾受损减征个人所得税的通知.doc
5.贵州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doc
6.贵州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土地增值税预征率问题的通知.doc
7.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关于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率的公告.doc
8.贵州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附征率的公告.doc
9.贵州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贵州省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办法》的公告.doc
10.贵州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贵州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管理办法》的公告.doc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
2018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