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公布修改部分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号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    更新时间:2018-07-12 18:21:57    浏览:597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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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据《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对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修改部分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新机构名称变更前,需要适用本公告公布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的,按照修改前的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修改部分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

2018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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