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关于公布修改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3号
为了做好国税地税机构改革后税收规范性文件执行的有效衔接,根据《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的规定,我局对原税务机关制定的相关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修改。现将《修改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本公告自2018年6月15日起施行。国税机构和地税机构合并前,需要适用本公告修改的文件的,按照原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
2.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全省卷烟工业企业重组合并有关增值税、消费税和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doc
4.关于发布《江苏省机动车车船税代收代缴管理办法》的公告.doc
5.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在部分行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有关问题的公告.doc
6.关于发布《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存量房交易计税价格争议处理办法》的公告.doc
10.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推行出口退(免)税无纸化申报的公告.doc
11.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实行办税人员实名办税的公告.doc
12.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免费开放出口退(免)税申报系统接口的公告.doc接口文档V20151214.rar
13.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税务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的公告.doc
14.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个人转让非住宅类旧房及建筑物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率的公告.doc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2018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