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关于发布修改部分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9号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 更新时间:2018-07-10 11:01:51 浏览:561 打印
根据《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文件清理工作的有关要求,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对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修改的税收规范性文件内容予以发布。
附件中修改的税收规范性文件,其条文顺序作相应的调整。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对仅涉及机构名称变更和国税地税合作、信息传递的内容,省级以下国税机构和地税机构合并前,需要适用本公告修改的文件,按照修改前的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
2018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