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暂行细则的通知
黑政发[2014]19号
来源: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更新时间:2014-09-01 14:54:00 浏览:650 打印
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属单位:
现将《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暂行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2014年9月1日
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属单位:
现将《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暂行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2014年9月1日